肢殘兒童對自身的反應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別人對待他們的態(tài)度。羞恥感和負罪感是從別人那兒學來的:只要別人因他們的身體差異而羞辱和責難他們以及同他們一樣的孩子,他們便會產(chǎn)生這種消極心理。只有學會照料自己,殘疾兒童才能在身體條件許可的范圍內(nèi)力爭做到自主和自力更生,而不是依賴他人。他們能否實事求是地認識自己,并為自己樹立切合實際的目標,取決于別人能否真誠,明確地評價他們的身體狀況。
然而,必須看到,肢殘兒童無論受到何種對待,他們都不免要作出某種心理反應。他們可能渴望成為正常人,渴望參加大多數(shù)孩子都能參加的活動,幻想自己身上的殘疾會自行消失。如有適當?shù)恼樟虾蛶椭?,肢殘兒童即使知道自己身體的真實情況,最終也能接受自身殘疾的現(xiàn)實,并過上幸福的生活。肢殘兒童還會有恐懼和焦慮的心理。他們在與父母分離,住院和接受可能會造成痛苦的檢查和治療時感到害怕是十分自然的。在這些情況下,適當?shù)恼樟弦部梢园亚楦袎毫档阶畹拖薅?。心理?chuàng)傷并不一定就是住院治療帶來的后果。對于遭受虐待和得不到照料的孩子來說,醫(yī)院環(huán)境實際上要優(yōu)于家庭環(huán)境。
關于肢殘對患兒造成的心理影響,應該考慮的重要因素還包括孩子的年齡和殘疾的性質(zhì)(是先天性的還是獲得性的,是進行性的還是非進行性的)。不過,即使是這些因素也不會造成完全相同的后果。由于在行為和情感方面受到的管理不同,殘疾程度較輕,殘疾時間較短的孩子在心理上可能比晚期疾病患兒更加順應不良,他們往往更加焦慮,更加虛弱,情神更易于崩潰。了解肢殘兒童及其家庭對殘疾的看法當然十分重要;但是,注意孩子的行為后果的確也是肢殘者教育和康復方面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huán)節(jié)。
身體殘疾的確會使殘疾者產(chǎn)生心理壓力,因此有人認為,與同齡人相比,肢殘青少年易于抑郁,自殺企圖亦較多——這種看法似乎不無道理。然而,布賴恩和赫賈尼克(Bryan、Herjanic)1980年得出的結論卻是:“還沒有發(fā)現(xiàn)殘疾與內(nèi)心抑郁,自殺企圖和自殺之間存在明顯的關系。”殘疾青少年的確需要經(jīng)過一段時間才能戰(zhàn)勝困難,學會正視自身的殘疾,認識殘疾的永久性以及殘疾帶來的個人和社交問題。但是,身體健全的青少年也會發(fā)現(xiàn),證實自身的價值是十分困難的。